從沒想過盜文這種事會發生在自己身上
朋友跟我說時 當下只覺得好笑 直到親眼看見
這小孬孬連我標題的2隻毛毛蟲都照抄
世間代誌...果然不是憨人所想的那麼簡單
盜版小孬孬 ~ 舞鶴呷海鮮燒烤 ~
阿痞客服建議 向對方所屬站台檢舉
不過香港新浪意見討論區 荒廢許久
沒意外的話 不會有人鳥我們的檢舉
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回覆我
「依您來信所檢舉內容,可能涉及侵害著作權(包含重製或散佈圖形、攝影等著作),
如欲採取法律程序追訴,請檢具相關事證,如原始著作、網頁內容等資料,
就近至警察機關報案,俾利據以偵辦。 科技犯罪防治中心 偵查員 」
早把網頁資下載備妥
在FB提到這件事
朋友立刻就去對方部落格留言
熱血大大大女俠 Mola 去開了第一槍
本人意思意思吠了2聲
朋友教我一個方式 檢查是否被盜文
咕狗文章的標題或內文較特殊的一句文字
一句喔!請不要天兵的搜尋 "好的" 這種
要記得加上引號咕狗 "○○××○○××"
的確不甘心卻也沒輒
自己的圖文、感受被盜用
可是為這去報案似乎有點小題大做
在虛擬世界 冒用他人的感受
真實生活必定極其空虛可悲
我開始同情他了...
參考來源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http://www.tipo.gov.tw/images/logo.gif
在我們的生活裡,相信很多人都影印過別人的文章,或者把電視播出的影片錄下來,
不管是影印也好,錄影也好,都是把文章、影片這些著作的內容重複製作,叫做重製。
著作人對自己創作的著作,享有重製的權利,這是著作財產權裡非常重要的一個權利,這個權利稱為重製權。
由於著作人享有重製權,所以任何人要重製別人的著作,都要經過作者的同意。
重製的方法有很多,除了前面提到的影印、錄影之外,像印刷、攝影、錄音、筆錄、車繡、編織、電腦掃描或電腦列印等等,也都是一般常見的重製方法。
另外在戲劇、舞蹈或音樂現場演出的時候,或者是在電視、廣播播出的時候,把這些戲劇、舞蹈或音樂錄影、錄音下來,也是重製;
還有依照建築模型或建築設計圖建造房屋,也屬於重製。
不過表演人的重製權,它的重製方法限於以錄音、錄影或攝影的方法重製表演。
不論用前面提到的任何一種方法重製別人的著作,都要徵求作者的同意,否則就侵害了著作權,
一旦著作人追究起來,不但會被判處六個月到五年的有期徒刑,同時還要負民事上的賠償責任,
法律責任很重的,大家千萬要小心,不要隨便觸犯了著作權法,侵害別人的著作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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